
引言
2025年7月30日,《平湖市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作为贯彻国务院、省有关优化调整稳就业决策部署,且依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制定的实操性方案,该细则为平湖市域内企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者等群体构建了更精准的政策支持体系。
从补贴范围明确到经办流程规范,细则既扩就业“增量”,又守民生“底线”。接下来,平湖人社通将分多期解读细则要点,助力企业与个人懂政策、用政策,敬请持续关注。
本期为您带来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稳定就业类政策
高校毕业生特定行业就业补贴
1、事项简述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可给予高校毕业生特定行业就业补贴。
2、补贴条件
与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或现代农业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满1年。申请期须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补贴对象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4、补贴标准
每满1年补贴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所需材料

6、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办结—送达。
7、办理时限
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平湖市人力社保局作出准予决定后在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平湖人才信息网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8、申请方式
通过浙江政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或向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线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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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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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9170212
